103年度勞工在職進修計畫招訓簡章
訓練單位名稱
社團法人中華飛雁創業互助協會
課程名稱
手工皂製作及行銷經營管理班
報名/上課地點
報名地點--台北市和平東路三段109號2樓之一
上課地點--台北市南京東路4段120巷27號3樓H312教室
(育達大學教育推廣中心)
報名方式
採線上報名
1.請先至臺灣就業通http://www.taiwanjobs.gov.tw/加入會員
2.再至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網:http://tims.etraining.gov.tw/timsonline/index.aspx 報名
訓練目標
1. 本課程內容詳解說明手工皂市場基礎與意義,兼顧行銷觀念及製造,搭配行銷案例的講解及案例分享,讓學員掌握重要的關鍵技巧,並透過本課程能學習手工皂技術,了解手工皂的原理,銷售的重點,提升不只是手藝技術更將行銷觀點與市場法令,融入課程中,提供學員更專業的課程內容。
2. 能正確運用各項器具來學習手工香皂技術,以增加專業技能,熟悉各種香草植物精油調製運用。
3. 培育具有環保手工香皂專業知識及天然植物專業知能,以提升就業競爭力,提供良好的行銷思維及策略,並結合市場所需要的化妝品政府法令,是不可或缺的生存工具。
課程內容大綱 及時數
103.05.24(六) 9:30-16:30 (6小時) -手工皂產業概況分析、手工皂法規規範
103.06.07(六) 9:30-16:30 (6小時) -手工皂行銷、品質判別,廣審申請規範
103.06.14(六) 9:30-16:30 (6小時) -各式手工皂的認識、冷製法手工皂工法簡介
103.06.21(六) 9:30-16:30 (6小時) -自製手工皂最佳組合、認識加速皂化的原理
103.06.28(六) 9:30-16:30 (6小時) -純天然藥草汁入皂、香精油及添加物注意事項
103.07.05(六) 9:30-16:30 (6小時) -液體皂製作技巧、歐洲傳統低溫技術製103.07.12(六) 9:30-16:30 (6小時) -手工皂品牌建立與包裝塑造、行銷訴求
103. 07. 19 (六) 9:30-16:30 (6小時) -品牌行銷實戰計畫
招訓對象
及資格條件
學歷高中以上,本計畫補助對象為年滿十五歲,具就業保險、勞工保險、農民保險身分之<在職勞工>,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:
(一)具本國籍。
(二)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,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、大陸地區人民。
(三)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、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,及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、緬甸、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,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。
(四)跨國(境)人口販運被害人,並取得工作許可者。
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
遴選學員標準
及作業程序
1. 請先至台灣就業通加入會員,再至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網報名,始完成報名程序。
2.本會將依報名順序且資格審核通過之學員給予錄取上課通知。
招訓人數
30人
報名起迄日期
103年04月24日至103年05月21日
預定上課時間
103年05月24日至07月19日每週六09:30-16:30,總時數:48小時
授課師資
本會專任講師學識經驗豐富:
一、 梁育菁 老師:
1.弘光技術學院、靜宜大學-化妝品應用與管理
2.自然楓生技顧問有限公司
3.專業領域: 保養品商品開發、保養品法規諮詢、保養品產業整合、協助
保養品產業申請政府獎勵補助等
二、曾愛雅 老師:
1.嘉南藥理學院 -食品衛生
2.丰妍氏企業有限公司、香草工房店長、講師
3.專業領域:手工皂教學、藝術手工皂製作、手工皂配方調配、母乳皂製作、
營養諮詢、膳食療養諮詢、保養品diy 教學、店務管理
三、卓梅慧 老師:
1.中興大學 - 農業經濟學系
2.袁卓設計有限公司
3.專業領域:園藝治療 景觀設計 行銷企劃 媒體宣傳 活動執行
費用
實際參訓費用$6000
(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補助$4800,參訓學員自行負擔$1200)
政府補助一般勞工訓練費用80%、補助全額訓練費用適用對象訓練費用100%
退費辦法
一、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,但因個人因素,於開訓前辦理退訓者,訓練單位
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:
(一)非學分班訓練單位最多得收取本局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,餘者退還學員。
(二)學分班退費標準依教育部規定辦理。
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,訓練單位應退還本局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
五十。
匯款退費者,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。
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,不予退費。
二、訓練單位受理學員報名並收取費用後,因故未開班者,應將已收取之費用全
額退還;如變更訓練時間、地點等,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,訓練單
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。
匯款退費者,由訓練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。
說明事項
1.訓練單位得先收取全額訓練費用,並與學員簽訂契約。
2.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、原住民、身心障礙者、中高齡者、獨力負擔家計
者、更生受保護者、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
必要者、中低收入戶、六十五歲(含)以上者、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、
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、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、配偶、
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等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,報名時須備齊
相關資料。
3.缺席時數未逾訓練總時數之四分之ㄧ,且取得結訓證書者(學分班之學員須取
得學分證明),經行政程序核可後,始可取得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之補助。
4.參加職前訓練期間,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(勞保投保證號前2 碼數字為
09 訓字保之參訓學員),及參訓學員投保狀況檢核表僅為裁減續保及職災續保
之參訓學員,不予補助訓練費用。
訓練單位
連絡專線
聯絡電話:02-27323381 聯絡人:古 月 琴
電子郵件:wehubmail@gmail.com
補助單位
申訴專線
【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】
電話:0800-777888 http://www.wda.gov.tw/
其他課程查詢:http://tims.etraining.gov.tw/timsonline/index.aspx
【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】
電話:02-89956399 http://tkyhkm.wda.gov.tw/
電子郵件:service2@wda.gov.tw 傳真:02-89956378
※報名前請務必仔細詳閱以上說明。
相關報名:http://cherrysoap1125.pixnet.net/blog/post/4072948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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